1. | 通报成员:荷兰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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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信网络与公共电信服务,无线电和电信终端设备。
ICS:[{"uid":"33.04033.05033.060"}] HS:[] |
5. |
通报标题:关于申请和批准许可证的法规。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通过执行“频率法令”的第11条和12条,该法规草案制定了许可证申请的程序,以及申请者为取得许可证必须遵守的条件。 |
7. | 目的和理由:该法规的起草,是为了能够评估申请者使用频率空间的目的,还为了能够评估申请者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操作设备, |
8. | 相关文件: “电信法案”(法案和法令公报1998, 610);“频率法令”(法案和法令公报1998, 638)和“国家频率计划2002”(官方公报2002, 115)。 |
9. |
拟批准日期:
尽快 拟生效日期: 尽快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10/2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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