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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通报与召回TBT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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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5
2002-07-25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 1 硫酸铵 2 尿素 3 涂层尿素 4 硝酸铵 5 多孔粒状硝酸铵 6 氯化铵 7 小联碱农业氯化铵 8 农业用碳酸氢铵 9 液体无水氨 10 氰氨化钙 11 过磷酸钙 12 钙镁磷肥 13 钙镁磷钾肥 14 粒状重过磷酸钙 15 肥料级磷酸氢钙 16 氯化钾 17 农业用硫酸钾 18 磷酸一铵 19 磷酸二铵 20 硝酸磷肥 21 磷酸二氢钾 22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23 农业用硫酸锌 24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ICS:[{"uid":"65.080"}]      HS:[{"uid":"3101"},{"uid":"3102"},{"uid":"3103"},{"uid":"3104"},{"uid":"3105"}]
5.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肥料中砷、镉、铅、铬、汞限量》



页数:11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肥料中砷、镉、铅、铬、汞限量》国家标准规定了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肥料。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的含量应符合下表要求:项目 指标 % 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 ≤ 0.0050 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 ≤ 0.0008 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 ≤ 0.0150 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
7. 目的和理由: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的存在对土壤环境造成了污染,对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和人畜的健康造成了直接的危害。
8. 相关文件: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公告,文号待定。
9. 拟批准日期: 2002年9月30日
拟生效日期: 2003年4月1日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年9月20日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肥料中砷、镉、铅、铬、汞限量》
《肥料中砷、镉、铅、铬、汞限量》国家标准规定了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肥料。肥料中砷、镉、铅、铬、汞的含量应符合下表要求:项目 指标 % 砷及其化合物(以As计), ≤ 0.0050 镉及其化合物(以Cd计), ≤ 0.0008 铅及其化合物(以Pb计), ≤ 0.0150 铬及其化合物(以Cr计),

通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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