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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N/4
2002-07-25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中国
2. 负责机构: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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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页数:7页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国家标准规定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供农田施用的各种腐熟的城镇生活垃圾等有机物料经过发酵处理,添加无机肥料制成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应符合表1要求:表1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技术指标项目a 指标总养分(N+P2O5+K2O)含量b,% ≥ 15.0 水分(H2O),% ≤ 10.
7. 目的和理由:为了保护土壤环境,限制对农作物生长和人体健康、动物安全造成危害的有毒有害物质。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中总
8. 相关文件: 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公告,文号待定。
9. 拟批准日期: 2002年9月30日
拟生效日期: 2003年4月1日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年9月20日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国家标准规定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供农田施用的各种腐熟的城镇生活垃圾等有机物料经过发酵处理,添加无机肥料制成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应符合表1要求:表1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技术指标项目a 指标总养分(N+P2O5+K2O)含量b,% ≥ 15.0 水分(H2O),% ≤ 10.

通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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