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厚生、劳工与福利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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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1) 自来工程装置和连接到公共供水系统的管道;(2) 用于净化水的化学药品;(3) 用于水供应设备建造的原料和过滤介质。
ICS:[{"uid":"93.030"}] HS:[] |
5. |
通报标题:水供给设备标准的修订 (2) 净化水用化学品和供水设备的标准的修订。页数:(1)6页、(2)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1) 修订供水设备铅过滤的标准;(2) 修订净化水用化学品中铅浓度的标准。(此化学品注入净化水中或正处于净化过程的水中)。(3) 修订供水设备铅过滤的标准。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基本法是《水工法》。采用时该法令将出现在"KAMPO"(官方公报)。 |
9. |
拟批准日期:
未定 拟生效日期: 2002/4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9/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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