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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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uid":"13.020"}] HS:[] |
5. |
通报标题:政府法令草案,规定了排放限制,环境质量评估和管理的条件和要求,特别周围空气保护的管理和执行,臭味损害的许可程度及其确定方法,空气状态信息范围,可被公众所知的信息方法。页数:55 使用语言:捷克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政府法令草案,根据No…/2002 Coll. 法案第55条款第3段, 关于空气保护, 确定执行此法案的第6条款第9段, 第7条款第11段, 第8条款第12段, 第9条款第10段, 第10条款第2段, 第36条款第5段, 排放限制, 允差限度, 目标注入限制, 长期排放限制,它还进一步确定了污染程度评估方法, 确保更新空气污染信息的方法, 以及人的可接近性, 确保信息和数据的互惠交换, 烟雾警报的操作原则和规定系统, 空气污染程度的测量原则, 气象数据的规定。确定了悬浮颗粒,稀薄颗粒,二氧化硫,一氧化氮, |
7. | 目的和理由:使捷克得立法体系在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方面与欧共体的的立法相一致。 |
8. | 相关文件: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1996/62/EC,1999/30/EC,2000/69/EC,COM 16/2001。 |
9. |
拟批准日期:
2002/06/15 拟生效日期: 2002/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06/1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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