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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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固体燃料,黑煤和褐煤,煤球,木柴,液态和气态燃料。
ICS:[{"uid":"13.040"},{"uid":"75.160"}] HS:[] |
5. |
通报标题:环境部法令草案,确定了指定在固定空气污染源燃烧的燃料的质量的要求和条件。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法令草案,根据No…/2002 Coll.法案第3段第55条款,关于空气保护,确定按照欧共体立法执行此法案的第11段第3条款。- 质量要求,固定的空气污染源燃烧的燃料的供应和销售方法;- 燃料供应商的业务和贸易记录的要求;- 确定高硫和含硫成分的的方法和采样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使捷克得立法体系在环境保护方面与欧共体的立法相一致。 |
8. | 相关文件: 委员会指令99/32/EC, No 157/1998 Coll.法案, 关于化学物质和化学配制品,No 185/2001 Coll.法案, 关于废物,No 22/1997 Coll.法案, 关于产品的技术要求。 |
9. |
拟批准日期:
2002/06/15 拟生效日期: 2002/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06/1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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