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南非 |
2. | 负责机构:南非贸易和工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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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uid":"65.160"},{"uid":"97.180"}] HS:[{"uid":"96.13"}] |
5. |
通报标题:打火机的强制性规范页数:2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此规范确立了打火机的要求,保证使用者在正常使用中或合理的可预见的误操作中的合理的安全程度。 此规范适用于各种打火产品,通常包括点烟打火机、雪茄打火机和烟斗打火机。 此规范不适用于火柴或者是其它用来点燃香烟、雪茄和烟斗之外的物品的发火产品。 注1:打火机,作为发火装置,和其它火源一样,对使用者有潜在的威胁。 注2:规范中提出的规定不能消除所有威胁,它意在用于减少潜在威胁。 |
7. | 目的和理由:确保公众安全;使国家标准与欧洲的安全要求相协调。 |
8. | 相关文件: VC 8076, SABS ISO 9994 2002年4月26日,政府公报 No.23340, 规定 No.R.495。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06/2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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