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格林纳达 |
2. | 负责机构:格林纳达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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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杀虫剂和其他有毒化学品。
ICS:[{"uid":"13.300"},{"uid":"65.100"}] HS:[] |
5. |
通报标题:标识要求:杀虫剂和其他有毒化学品的标志。页数:13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此国家标准具体说明了零售用杀虫剂包装标识上应该包含的信息,以及包装内附带的产品说明书上应该打印的信息。它也包括了警告标记和短语以及将要采取的预防措施。 |
7. | 目的和理由:确立强制性地位以保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接触杀虫剂和其他有毒化学品的工人的安全。也告知消费者或使用者关 |
8. | 相关文件: GDS 1:第7:1999 部分 标识要求:杀虫剂和其他有毒化学品的标志。 |
9. |
拟批准日期:
评论最后期限后30天 拟生效日期: 评论最后期限后3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07/0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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