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公共管理、家庭事务和邮政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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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数字广播系统无线电设备
ICS:[{"uid":"33.160"}] HS:[] |
5. |
通报标题:关于规定包括标准定义电视在内的数字广播系统的传播的标准系统的法令的部分修正案。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把扰频系统介绍到数字广播系统中,以在广播和有线传播中确保著作权等。 |
7. | 目的和理由:使广播者和有线电视广播者在广播和有线传播是确保著作权等。 |
8. | 相关文件: 定包括标准定义电视在内的数字广播系统的传播的标准系统的法令 |
9. |
拟批准日期:
2002年6月底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06/1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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