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2. | 负责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政府,电讯管理局办公室(OFT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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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讯终端设备
ICS:[{"uid":"33.050"}] HS:[] |
5. |
通报标题:通过使用DTMF信号以1544kbit/s数字干线与香港公共电讯网络(PTN)相连的用户前提设备(CPE)连接的HKTA2017网络连接规范第2卷。(36页)页数: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这两个规范宣布在香港使用数字干线以154kbit/s界面的CPE与公共电讯网络(PTNs)连接的技术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这两个规范简化了香港使用数字干线以1544kbit/s从CPE到PTN的连接,通过接受制造商测试报告 |
8. | 相关文件: 无 |
9. |
拟批准日期:
尽快 拟生效日期: 尽快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04/0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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