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核能安全办公室。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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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核原料和放射物质的运输和储存的集合包装,电离辐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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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核原料和放射物质的运输和储存的集合包装的类型批准、电离辐射原料的类型批准和特殊核原料及特定辐射原料的运输和装船的法令草案。页数:11 使用语言:捷克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此法令草案规定了核原料和放射物质,辐射原料、核原料的运输和储存的集合包装的细节和步骤,以及国际运输这些物质的条件。 |
7. | 目的和理由:为高度确保核能安全和放射防护,使捷克立法系统与欧共体立法相一致。 |
8. | 相关文件: 委员会指令92/3/欧洲原子能共同体,94/55/EC,96/49/EC。 |
9. |
拟批准日期:
2002/06 拟生效日期: 2002/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04/3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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