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比利时 |
2. | 负责机构:国内服务和现代化公共管理部,信息和通讯技术联邦公共局(FEDICT)。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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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身份证读卡机要有如下能力: - 身份证激活; - 参考数字式身份证芯片上电子记录的数据,执行动力功能,如卡片持有器确认; - 相互认证; - 电子认证和签名; - 监督部门进行数据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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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身份证皇家法令页数: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2001年7月19日,比利时内阁批准了新型数字身份证的概念。这种卡是银行卡的格式,有一个电子微型处理器,肉眼可视的当前信息,并拥有电子数据。除了公民目标外,它合并了身份认证和签名认证。 在执行当前身份证同样功能的基础上,它将使所有公民都有数字证明和数字签名。此计划将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六个月的典型试验计划,此计划中11个大城市将参与,并在之后对其结果进行评估,此阶段计划在2001年下半年初开始。此阶段典型试验的目的在于获取关于产品质量和该数字证明和数字签名功能的管理系统的必要的保证,在此阶段末 |
7. | 目的和理由:身份证将使公民接近电子政府部门,这种接近将有利于使国内部门的透明度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也有利于各种公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60天 拟生效日期: 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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