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比利时 |
2. | 负责机构:内务部,王国警察管理总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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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贵重物品运输车
ICS:[{"uid":"43.160"}] HS:[] |
5. |
通报标题:安全公司和内务安全部门使用的贵重物品运输车的技术特点和认证的皇家法令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贵重物品运输车必须经内务部认证,并以贵重物品运输委员会的意见为基础。此法令确立了获得认证的步骤。出于安全考虑,贵重物品运输车必须处理特定的技术特点。在受保护运输委员会的合理意见基础上,内务部将决定是否颁发授权证书,此法令草案的第11.2条必须得到特别的重视,它所涉及的事国外认证对等的相互确认原则。 此皇家法令草案与安全公司和内务安全部门使用的贵重物品运输车的技术特点和认证的1997年2月28日的皇家法令的规定相结合。 但是,先前皇家法令的规定的很多规定被进一步精确。这些变化主要涉及到车辆装 |
7. | 目的和理由:为确保贵重物品运输车的安全,比利时政府选择了一种策略,它作为一种威慑手段而高于任何其他手段。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60天 拟生效日期: 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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