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技术与标准院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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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力设备安全标准的操作指令的建议修正
ICS:[{"uid":"29.240"}] HS:[] |
5. |
通报标题:电力设备安全标准的操作指令页数: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以往根据每一产品分别通报的电力设备安全标准现在将一起通报。 安全标准将分为两组:强制使用的安全标准和参考用途的安全标准。 - 强制性安全标准[表1和表3]:遵从安全认证的每一电子产品的安全标准(178款)。 - 与即将使用的相关的IEC标准协调的现行EMC安全标准和新的EMC安全标准[表 3](2款)。 - 过渡期: - 至2003年6月30日,现行和新的安全标准将一起使用。 - 自2003年7月1日,只有与相关IEC标准协调的安全标准将被使用。 - 参考安全标准[表 2]:得自遵从安全认证 |
7. | 目的和理由:电力安全设备控制法案第5款 |
8. | 相关文件: 韩国政府出版的官方公报 |
9. |
拟批准日期:
2002/2/10或之后 拟生效日期: 2002/2/10或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2/1/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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