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比利时 |
2. | 负责机构:内务部,警察总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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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安全系统:技术系统,能持续监控贵重物品的安全运输,能检测到反常的情况,必要的时候能够是贵重物品变得无用。 应该通报安全系统所要满足的真正的技术标准没有出现在皇家法令中,而是出现在关于为批准贵重物品安全运输系统的标准的首相法令和附在此规范后的附件中的技术通报中,已经通报给了欧洲委员会(通报2000/643/B) 安全空间:建筑物中的一个空紧,贵重物品可在此空间中以一种安全的方式放入容器或从容器中取出。 安全地带:在建筑物中的一个安全地带,运送贵重物品的车辆可以接近,装卸都能安全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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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规定特定的贵重物品安全运输方法的皇家法令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贵重物品可以由两种方式运输:贵重物品的运输可以通过加强关于武装和装甲的严格标准而变得安全,或者通过选择一种技术战略,在第一条件下起一种威慑作用,也可以是对贵重物品运输的攻击变得无效,或更甚至可以对攻击者造成危害。1997年以来,比利时政府就坚决的致力于技术进步(使用改进的安全系统)。贵重物品从本性上讲,都可以变得无用(通常所说,最值得追索的贵重物品),将会于此系统结合在一起,可以使在出现任何想要夺取该贵重物品的企图出现是立即是贵重物品失效。安全员不会任何时候都紧贴贵重物品,那么该系统将会提供最大的保护(威 |
7. | 目的和理由:此修正的主要目的在于:(1) 向内务部提供适当的法律依据,在同欧洲其他国家对话的期间以采用特别措施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60天 拟生效日期: 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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