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工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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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终端设备
ICS:[{"uid":"33.050"},{"uid":"99.001"}] HS:[] |
5. |
通报标题:通讯法案—通知 No SMSE-025-0101-终端设备上的认证/注册号码的自行标记-申请步骤和协议页数:4021-4022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特此通知加拿大工业部将颁布申请步骤和协议,名称为:终端设备上的认证/注册号码的自行标记-申请步骤和协议。 这一举动将允许技术验收证书所有人和申报单位在一致性通告执行之日起进入与加拿大工业部的协议,他们可标记认证的或自行申报的终端设备,不用再标识加拿大工业部提供的标签。申请步骤和协议中表述了申请要求。此通知公布之日即为申请步骤和协议生效之日。 |
7. | 目的和理由:推动贸易 |
8. | 相关文件: 2001年10月27日,加拿大公报,第一部分。 |
9. |
拟批准日期:
不详 拟生效日期: 不详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12/2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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