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荷兰 |
2. | 负责机构:农业、自然管理和渔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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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属于受保护的国内和国外动物和植物种类的动物和植物以及这些动物和植物的产品。
ICS:[{"uid":"65.020.20"},{"uid":"65.020.30"}] HS:[] |
5. |
通报标题:在植物和动物法案下的指定受保护动物和植物种类的规定。页数: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在于植物和动物法案第3,4和5条相联系的情况下,在执行社会决定,指令79/409/EEG,92/43/EEG,83/129/EEG和规定EG/338/97,EG/939/97和EG/3。51/91的过程中,当前的法规指定了国内和国外受保护的动植物的种类。关于这些动植物,包括在植物和动物法案第13条中的涉及到占有、运输和交易的禁令,在其他动植物中也适用。这些禁令必须与在植物和动物法案下的受保护的动植物种类特权规定包含的特权相联系。 |
7. | 目的和理由:通过指定在第6点下的国内和国外受保护的动物和植物种类,这些动植物可以被运送到在植物和动物法按规定下的 |
8. | 相关文件: 植物和动物法案,特别是第3,4,5,13和14(3)条。 |
9. |
拟批准日期:
2002/01 拟生效日期: 2002/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12/1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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