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境保护局(13)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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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发动机
ICS:[{"uid":"43"}] HS:[{"uid":"8407章"}] |
5. |
通报标题:对非陆路使用大火化点燃发动机和娱乐用发动机(海洋和陆路使用)的排放的控制页数:176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局对几组引起或导致空气污染但还没有被环境保护局规范的非陆路发动机提出排放标准。这些发动机包括那些用于铲车和机场拖车的大点火发动机;诸如非高速公路摩托车、全地形车辆和机动雪橇等采用点火发动机的运动车辆;以及娱乐用海洋柴油发动机。 |
7. | 目的和理由:通过生产符合建议标准的发动机保持甚至提高产品性能。 |
8. | 相关文件: 2001年10月5日的66联邦公报(FR) 51098;联邦法规(CFR)的第40的第89、 90、 91、 94、 1048、 1051、 1065和1068部分。批准时将发表于联邦公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11/1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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