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和健康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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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有毒物质
ICS:[{"uid":"13.020"}] HS:[] |
5. |
通报标题: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建议法令修订进程1。页数:3732-3747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此建议的禁止某种有毒物质的规定,2001(建议规定)目的在于蘀换1996年4月30日根据委员会P C法令1996-619制订的禁止某种有毒物质规定(当前的规定)。当前的规定的特色在于列出了制造、使用、加工、销售、购买或进口所禁止的有毒物质此建议的规定在两个方面与当前的规定:首先,建议的规定中的列表众多了两个当前规定中没有的物质:对二氨基联苯和它的盐(对二氨基联苯的二氢氯化物),还有六氯苯。其次,此建议的规定中包含了具体针对于一种物质(六氯苯)的条件。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身健康和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2001年9月29日,加拿大公报,第1部分 |
9. |
拟批准日期:
不详 拟生效日期: 不详^&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11/2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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