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捷克需业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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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国内用炸药,爆炸物和必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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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修正捷克需业局法令No 246/1996 Coll.的捷克需业局法令草案,为投放炸药、爆炸物和必备品于流通及相关测试颁发许可制定详细的条件要求。页数:3 使用语言:捷克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法令草案为在危险条件下和危险地区内使用炸药制定了附加条件,同时对委员会指令93/15/EEC中为包括的爆炸物和必备品作了规定。 |
7. | 目的和理由:捷克需业局最初的法令No 246/1996 Coll. 与委员会指令93/15/EEC.完全相符。该 |
8. | 相关文件: 委员会指令 93/15/EEC. |
9. |
拟批准日期:
2001/11/30 拟生效日期: 2002/1/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10/3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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