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伯尔尼,联邦能源办公室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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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用电冰箱、冷藏机和相关产品;家用洗衣机;烘干机;洗碗机;家用灯具(光源)。
ICS:[{"uid":"97.030"},{"uid":"99.001"}] HS:[] |
5. |
通报标题:2001年9月能源法令修正案草案。页数:14 使用语言:德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介绍关于家用电冰箱、冷藏机和他们相关产品的最大耗电量的强制性要求;介绍关于家用洗衣机、烘干机、电冰箱、冷藏机、洗碗机和家用灯具(光源)的最大耗电量的新的强制性标识方法;在附录1.2和3.1-3.6中限定的要求,与欧共体法令96/57/EC,98/11/EC,95/13/EC,97/17/EC,96/60/EC,99/9/Eche 96/89/EC中规定的是相一致的。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不公平竞争;与欧共体法规取得一致。 |
8. | 相关文件: 能源法令 |
9. |
拟批准日期:
2001/12 拟生效日期: 2002/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12/0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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