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2. | 负责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电子机械部,能源效率办公室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多功能设备(图片复印、打印、传真、扫描)(HKHS代码—9009 1100,9009 1200,9009 2100,9009 2200,8471 6000,8517 2100和8471 9000)
ICS:[{"uid":"35.260"},{"uid":"99.001"}] HS:[] |
5. |
通报标题:关于多功能设备的香港非官方能源效率标识计划草案。页数:含附件33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香港将要介绍一个针对多功能设备的非官方的能源效率标识计划。参与的制造商、代理商或零售商将在他们的注册产品上以特别格式贴标签,以表示该产品符合某种能源效率,其性能要求满足关于多功能设备的香港非官方能源效率标识计划草案。 |
7. | 目的和理由:提高能源效率在消费者中的认知度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1/12/28 拟生效日期: 2001/12/28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11/2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