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9)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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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婴儿洗浴座椅和警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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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婴儿洗浴座椅和警铃;建议规则制定的预先通告;征求意见和信息页数: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建议规则制定的预先通告发起一项根据联邦危险物法案的规则制定行动。该委员会就下列事项恳求书面意见:与婴儿洗浴座椅和警铃相关的伤害危险、该通告中讨论的强制蘀代办法、其他避免这些危险的办法和各种蘀代措施的经济影响。该委员会还要求权益人遵从现行标准或提出意图修改或发展志愿标准以避免该通告中描述的伤害危险的声明。 |
7. | 目的和理由:婴儿安全 |
8. | 相关文件: 2001年8月1日的66联邦公报(FR) 39692;标题16联邦公报代码(CFR)第1500部分。采用时公布于联邦公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10/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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