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比利时 |
2. | 负责机构:内务部,王国警察总部总委员会,警察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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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皇家法令草案修正了1999年6月2日关于在足球场内应遵循的安全标准,建立了针对外部格局和固定设备(停车场、汽车停放、售票处、检票口等),内部格局和固定设备(安全围栏、楼梯、紧急出口路线、过道、看台、座位、隔壁建筑物等)的技术法规,并且为足球场建立了技术、电子、燃气安装和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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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修正1999年6月2日关于足球比赛安全的皇家法令的皇家法令。页数: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除了矫正技术错误外,此皇家法令修正案目的在于阐明看台对栏杆的需要,以及售票处和检票口的数量和位置以保证球迷进场时的流畅和无冲突,并防止拥挤。组织者拥有一排对他们开放的很适当的其他类型的栏杆,如内部安全围栏,还有关于座椅形状的要求,以及建立清楚条件和具体要求的目的,最显著的是内务部的预先批准(栏杆)和对火情和故意破坏的最理想的防止措施(体育场座椅)。使用的附加安全要求是防火通告和标志(在指挥室里要案装火警提示物)。要强调的是在应用的范围内,使用可视通讯通告板的对观众传输讯息和指示的重要性。 最后,强 |
7. | 目的和理由:除对错误的信息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更正某些部分的词语之外,某些段落按照更有条理的顺序进行了重排,他还要求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60天 拟生效日期: 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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