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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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水泥
ICS:[{"uid":"91.100.10"}] HS:[] |
5. |
通报标题:PNS 07:2001 – 硅酸盐水泥– 规范页数:9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标准特别规定了对下列六类硅酸盐水泥的要求:第I类 – 不要求其他种类水泥特性的一般用途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第I类 HS – 比第I 类有更高强度要求的一般用途普通硅酸盐水泥;第II类 – 一般用途,但特别要求中等硫酸盐抗度和中等水和作用热度;第III类 – 用于要求高早期强度时;第IV 类– 用于要求低水和作用热度时;第V类 – 用于要求高硫酸盐抗度时。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生命并回应全球化趋势 |
8. | 相关文件: 下列菲律宾国家标准包括一些规定,这些规定通过该文本的引文而形成该国家标准的部分;PNS 696:1992 – 硅酸盐水泥中最适宜的SO3 的标准测试方法;PNS 697:1992 – 水和硅酸盐水泥灰浆中钙盐的标准测试方法;PNS 699:1992 – 利用浊度计测试硅酸盐水泥优点的标准测试方法;PNS 701:1992 – 硅酸盐水泥高压膨胀的标准测试方法;PNS 1077:1992 – 暴露于硫酸盐的硅酸盐水泥灰浆的潜在膨胀的标准测试方法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2001/12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08/0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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