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硫酸盐诊断医疗器械
ICS:[{"uid":"11.040"}] HS:[] |
5. |
通报标题:为硫酸盐诊断医疗器械制定技术要求的政府法令草案页数:50 使用语言:捷克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此草案的目的在于把欧共体关于硫酸盐诊断医疗器械的法令转换至捷克立法并确保完全符合98/79/EC指令。此草案也通过统一评估步骤来重置存在系统和规范其他医疗器械。执行欧洲指令的更进一层目的是在于消除在医疗器械领域的贸易壁垒,确保高水平的产品安全性,保护患者和使用者。 |
7. | 目的和理由:人身健康保护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No.71/2001 Coll. 法案,关于产品的技术要求;No.123/2000 Coll.法案,关于医疗器械;98/79/EC指令。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2001/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08/31G/TBT/N/CZE/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