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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JPN/15
2001-06-22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日本
2. 负责机构:农林渔业省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所有食品
ICS:[{"uid":"67.040"},{"uid":"99.001"}]      HS:[]
5. 通报标题:

以易腐烂食品质量标识标准和加工过的食品质量标识标准第一段,第7条款为基础的,农林水产省决定的GMOs的标识标准



页数:5    使用语言:日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1)对于在成分和营养价值上不能等同于相应的现存物的转基因产品,以及以这种产品为主制成的加工过的食品,此修正案提出了强制性标识的规定,用以说明转变的组成,声明它们是经过基因调整的。 (2)在(1)中的规定中所包含的指明性的加工过的食品中包含通过基因调整技术获得的高油酸大豆,以及以这种大豆为原料的加工食品(包括由这些食物产生的食物)。
7.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利益
8. 相关文件: 关于农林产品的标准化及适当标识的法规(1950年法规,No.175)
9. 拟批准日期: 2001年第三季度(在政府公报上将会发表声明)
拟生效日期: 在政府公报上将会发表声明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08/20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以易腐烂食品质量标识标准和加工过的食品质量标识标准第一段,第7条款为基础的,农林水产省决定的GMOs的标识标准
(1)对于在成分和营养价值上不能等同于相应的现存物的转基因产品,以及以这种产品为主制成的加工过的食品,此修正案提出了强制性标识的规定,用以说明转变的组成,声明它们是经过基因调整的。 (2)在(1)中的规定中所包含的指明性的加工过的食品中包含通过基因调整技术获得的高油酸大豆,以及以这种大豆为原料的加工食品(包括由这些食物产生的食物)。

通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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