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泰国 |
2. | 负责机构:公共健康部,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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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家禽和蛋
ICS:[{"uid":"67.120.20"}] HS:[{"uid":"0407"}] |
5. |
通报标题:公共健康部通知(No…)B.E.2544(2001)发酵蛋页数:2 使用语言:泰国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取消日期为1985年7月11日的公共健康部通知(No.91)B.E.2528(1985)—发酵蛋。良好的制作实践将适用于发酵蛋生产。另外,此部长级通知规定如下:质量或标准无病原微生物;铅含量为允许的最低值;(2)容器(3)标识在此部长级通知执行之前签发的食品标识执照将会在两年内有效。 在此部长级通知执行之前收到执照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在此部长级通知实行后一年内申请执照,在提交申请后,原有标识的有效期仍为两年。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通过后将会刊登在政府公报上的通知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通报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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