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技术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包括玩具在内的29种:婴儿床;内嵌滚轴滑冰鞋;奶瓶和奶嘴;幼儿学步车;幼儿助部车;儿童单板滑行车;自行车;维护绳;娱乐用救生衣;机动车和娱乐用防护头盔;水中充气玩具和船;发声枪;家用体育器械;人造睫毛;低毒性油漆;带有毒物质的化学产品;便携式林业机械的切割刀片;气体打火机;家用压力锅;压力锅;干电池;家用梯;热水瓶;机动车刹车液;发动机防冻液;机动车挡风玻璃清洗液;公路车辆安全玻璃;再生胎面轮胎;汽车配件—儿童限用。
ICS:[{"uid":"99.100"}] HS:[] |
5. |
通报标题:29安全标准页数: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请参照前面提供的法规修订版 |
7. | 目的和理由:质量管理促进和消费者产品安全法案,第11条款。 |
8. | 相关文件: 韩国政府公报 |
9. |
拟批准日期:
2001/07/01或以后 拟生效日期: 2001/07/01或以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07/1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