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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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有毒物质
ICS:[{"uid":"13.030.20"}] HS:[] |
5. |
通报标题:把有毒物质加到加拿大1999环境保护法案表一中的提议法令,页数:2255-2277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此动议的目的在于提议把以下四种物质增加到加拿大1999环境保护法案表一中的有毒物质列表中。 53、氨水 54、壬基苯酚和它的乙氧基醇(NP和NPEs) 55、纺织作坊排水(TMEs) 56、无机氯氨 对这四种物质的科学的估算表明氨水、壬基苯酚和它的乙氧基醇(NP和NPEs)、纺织作坊排水(TMEs)和无机氯氨以一定数量或一定密集度或在某种条件下进入环境后会对环境或其生态多样性产生立即的或长期的有害影响,因此,建议把这些物质增加到加拿大1999环境保护法案表一中的有毒物质列表中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身健康和环境 |
8. | 相关文件: 加拿大政府公报,第一部分,2001年6月23日 |
9. |
拟批准日期:
不详 拟生效日期: 不详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09/0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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