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瑞士公共健康联邦办公室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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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活性可移植医疗设备、医疗设备、体外诊断医疗设备
ICS:[{"uid":"11.040.40"}] HS:[] |
5. |
通报标题:医疗设备法令页数:21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对现行医疗设备法令(根据关于技术商品安全性的联邦法律,于1996年1月24日发布,来蘀换指令90/385/EEC和93/42/EEC)的修订,以便包括根据新的关于医药产品和医疗设备的联邦法律(http://www.admin.ch/ch/f/ff/2000/5689.pdf,法语,还未生效)和关于体外争端医疗设备的欧洲委员会指令98/79/EC所做出的新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在瑞士法律体系内实施欧洲委员会指令98/79/EC的情况下,医疗设备条例将被修正。采用欧盟指令将降低 |
8. | 相关文件: 指令 90/385/EEC、93/42/EEC 和 98/79/EC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2001/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07/1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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