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食品和药品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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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瓶装水
ICS:[{"uid":"67.160"}] HS:[{"uid":"章2201"}] |
5. |
通报标题:饮料;瓶装水;直接最终规定的伴随文件页数:10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食品和药品管理局想通过在其三种残余的消毒剂(氯胺,氯和二氧化氯)和三种消毒剂副产品(溴酸盐,亚氯酸盐和haloacetic 酸)的规范上确立允许水平来修正瓶装水的质量标准。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也想对消毒剂副产品中的三卤代甲烷总含量的现行的允许水平作调整。最后,仅仅为三种残余的消毒剂和四种消毒剂副产品,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还想对目前食品生产准则的瓶装水法规中水源的监督要求作调整。作为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对残余消毒剂和消毒剂副产品的质量标准的调整的结果,在目前食品生产准则规定下,瓶装水生产商将接受至少每年一次的对其瓶装水 |
7. | 目的和理由:保证受消毒剂和消毒剂副产品的残余物影响的瓶装水的最低质量标准,其比较标准是满足环保管理局标准的公众饮 |
8. | 相关文件: 2001年3月28日,66FR16884;联邦法规标题21规则,第129和165部分。通过后将刊登在联邦注册上。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06/1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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