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马来西亚 |
2. | 负责机构:马来西亚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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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关于天然需泉水和包装饮用水的法规修正案
ICS:[{"uid":"67.160.01"},{"uid":"99.001"}] HS:[] |
5. |
通报标题:360A及360B法规修正案页数: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⑴ 写在标签上的天然需泉水和包装饮用水的适当名称不得小于12号字。⑵ 批准包装饮用水来源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 |
8. | 相关文件: 1985年马来西亚食品法 |
9. |
拟批准日期:
2001年6月1日 拟生效日期: 2001年6月1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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