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荷兰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与体育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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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25克中含有沙门氏菌与/或Campylobacter菌的家禽肉
ICS:[{"uid":"67.120.10"}] HS:[] |
5. |
通报标题:修订关于食品制作与加工的农产品法案(2000年10月20日草案本)的法令。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草案制定了保护公众健康的法规。草案涉及25克中含沙门氏菌与/或Campylobacter菌的家禽肉的商店展示、提供销售或供应问题。草案规定这类被感染的家禽肉以包装好的形式在商店展示并加以说明,连同包装一起用于销售、推销或供应消费者。包装上的说明文字应这样写:“注意:本产品包含有害菌。请确认这些细菌不会通过包装接触到你的食物、你的手或厨房器具。烹制肉时要彻底杀灭所有细菌。”草案因此不涉及: (a) 未受感染的家禽肉的贸易(25克含量中未发现沙门氏菌或Campylobacter菌); (b) 从欧盟另一成员 |
7. | 目的和理由:1997年,荷兰政府与荷兰相关商业界决定减少受沙门氏菌及Campylobacter菌感染的家禽肉的影 |
8. | 相关文件: 关于食品制作与加工的农产品法案。 |
9. |
拟批准日期:
2001年5月15日 拟生效日期: 2001年5月15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年4月26日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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