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瑞士环境、森林与风景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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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木焦油及作为木焦油处理的木材
ICS:[{"uid":"13.030.30"},{"uid":"71.080.90"}] HS:[] |
5. |
通报标题:关于环境有害物质的条例,附件4.4树木防腐剂,SR814.013页数:1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草案意在提出以下与赞同保护树木有关的新要求:对杂酚含量分别为50ppm和3%的苯并芘和水溶性苯酚的新的用途限制。而且对于当做杂酚使用的木材(包括用过的枕木)供应将限制在不对人畜造成伤害的条件下应用;当做旧式标准杂酚处理的用过的枕木供应将于2005年1月1日起禁止做非铁道应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部分内容与欧共体94/60/EG号指令一致。 |
8. | 相关文件: 关于环境保护的联邦法律SR814.01号 |
9. |
拟批准日期:
2001年上半年 拟生效日期: 2001年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1/02/2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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