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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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天然药物资源,天然需泉水和温泉资源。
ICS:[{"uid":"13.060.10"},{"uid":"11.120.10"}] HS:[] |
5. |
通报标题:天然药物资源,天然需泉水和温泉资源的建议法案。页数:61 使用语言:捷克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建议法案规定探索、保护利用和开发天然药物资源,天然需泉水(测定特别供营养之用)和温泉资源的条件。对于天然药物资源和天然需泉水资源的利用,建议的法案规定了一种许可证制度。草案决定:天然药物资源和天然需泉水资源不能成为是一个所有权的论题,不能对自然人和法人所宣布的正当利益保护和对天然药物资源、天然需泉水和温泉资源的保护有冲击。 |
7. | 目的和理由:对天然药物资源,天然需泉水和温泉资源应具较高水准的保护。 |
8. | 相关文件: 居民健康监督法案No. 20/1966汇编和对几种法案的修订法案。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2001/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11/3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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