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比利时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质量和安全司,安全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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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为娱乐或休闲用的永久性装置的设计,包括使用非人力能源的人体运动。
ICS:[{"uid":"97.200.01"}] HS:[] |
5. |
通报标题:G/TBT/通报00/246的修订:在关于驾驶操作的皇家法令草案第5条中,插入第2段。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驾驶员负责驾驶和所提供服务的安全。驾驶活动只能在这样条件下进行:-满足总的安全要求;-遵循安全原则,将此原则应用到设计和制造中。-藉助于危险清单,进行危险性评估和采取防止危险的措施。‘欧洲安全标准’要求设备应是无危险的。检验和保养计划应建立起来。检验应每年进行,应由独立的质量控制机构进行。 |
7. | 目的和理由:G/TBT/通报00/246的原版已有重要的变化。第2段将被插入到关于驾驶操作的皇家法令草案第5条中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60天 拟生效日期: 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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