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荷兰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和体育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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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草本植物制备物和粮食,以及含有草本植物的其它产品(如:含有草药的营养补品、草药茶和由草本植物提取的软饮料)。在其它法律框架中已经规范的产品将排除在本法令之外。未覆盖在本法令中的产品有药品和化妆品。
ICS:[{"uid":"67.160.01"},{"uid":"99.001"}] HS:[] |
5. |
通报标题:草本植物制备物商品法案法令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草本植物制备物是由植物制备得到的。有关草本植物制备物的商品法案法令包含一个附录,其中有若干植物被指定是禁用的或受严格控制的。在清单中所列的植物,目前从科学上已知对人身健康是有害的。此外,对草本植物制备物规定了若干标签要求。因此,对此产品的作用和性质作出结论的情况下,将草本植物制备物放市场的商人,必须以客观信息来证实此断言。此外,以食品形式出现的草本植物制备物,必须有使用说明和剂量用法指导。草本植物制备物如果不是以食品形式的,尤其还必须包含一张成分清单、使用说明和剂量用法指导。 |
7. | 目的和理由:因为草本植物制备物对人有兴奋或镇定的作用,所以,它始终非常频繁地被用到,但是众所周知,某些草本植物制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0/12 拟生效日期: 2001/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12/1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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