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大藏省,厚生省,农林水产省,通产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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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主要用纸制造的货物包装和容器,(不包括那些用来装饮料的铝不用作原料的包装,以及主要用波状纸板做的货物包装和容器)。在下文中称为“纸制容器和包装”。· 放于纸制容器和包装内的货物。· 主要用塑料制造的货物容器和包装,(不包括那些用来装饮料或酱油的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制作的包装)。在下文中称为“塑料容器和包装”· 放于塑料容器和包装内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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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制定内阁令以指明“纸制容器和包装”和“塑料容器和包装”作为“指定产品要求加贴标签”,以及制定一个部级条例规定基于“促进资源再生利用的修正法”的标签标准。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基于“促进资源再生利用的修正法”, “纸制容器和包装”,“放于纸制容器和包装内的货物”,“塑料容器和包装”和“放于塑料容器和包装内的货物”的“指定产品要求加贴标签”条款,将通过内阁令指明为“指定产品要求加贴标签”。该指令将责成制造商,用户和进口商加贴“纸制容器和包装”和“塑料容器和包装”的标签以便其再生利用的分类收集。 依照以“纸制容器和包装”和“塑料容器和包装”作为“指定产品要求加贴标签”的新指令,这些标签标准在部颁条例中做规定。 |
7. | 目的和理由:规定标签标准以利消费者和收垃圾者对“纸制容器和包装”和“塑料容器和包装”的分类收集。对“纸制容器和包 |
8. | 相关文件: 基础法律为“促进资源再生利用的修正法”。 |
9. |
拟批准日期:
2001年一季度 拟生效日期: 2001/04/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11/2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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