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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otif.00/383
2000-09-05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2. 负责机构:卫生部,普通食品和药品管理委员会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婴幼儿食品(母乳代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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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卫生部就婴幼儿食品(母乳代用品)行销的法令草案



页数:9    使用语言:印度尼西亚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卫生部已制定了关于婴幼儿食品(母乳代用品)行销法规:通用要求;批发;标签;禁止;运输;信息;教育;促销;营销,指导和控制,批准;临时供应,结束供应。法规包括:婴幼儿食品(母乳代用品)标签应包括:产品名称;声明“母乳是婴儿最好的食品”;有效期;营养成分;使用说明等。禁止以图片或文字说明的形式宣称该产品可被用来代蘀母乳等。卫生部的法规包括:在卫生部控制管理下婴幼儿食品(母乳代用品)的行销。
7. 目的和理由:市场管理,指导和控制婴幼儿食品(母乳代用品)的行销
8. 相关文件: SNI 01-3955-1995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10/15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卫生部就婴幼儿食品(母乳代用品)行销的法令草案
卫生部已制定了关于婴幼儿食品(母乳代用品)行销法规:通用要求;批发;标签;禁止;运输;信息;教育;促销;营销,指导和控制,批准;临时供应,结束供应。法规包括:婴幼儿食品(母乳代用品)标签应包括:产品名称;声明“母乳是婴儿最好的食品”;有效期;营养成分;使用说明等。禁止以图片或文字说明的形式宣称该产品可被用来代蘀母乳等。卫生部的法规包括:在卫生部控制管理下婴幼儿食品(母乳代用品)的行销。

通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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