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农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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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猕猴桃
ICS:[{"uid":"67.080.10"}] HS:[{"uid":"0810"}] |
5. |
通报标题:生长在加利福尼亚的猕猴桃和进口的猕猴桃页数:4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规则将减轻当前对于生长在加利福尼亚的猕猴桃和进口到美国的猕猴桃的新鲜船运的最小成熟度的要求。猕猴桃管理委员会负责加利福尼亚猕猴桃市场销售定货的地方管理部门意见一致地推荐交换加利福尼亚猕猴桃。进口法规中的交换被要求以1937年农业销售协议法案的第8e 节为依据。 |
7. | 目的和理由:为了允许操作者和进口商船运达到了6.2%可溶性固体颗粒的最小成熟度要求的猕猴桃。而且,预计可减少操作 |
8. | 相关文件: 65 FR 46658,2000年7月31日;7 CFR 第 920 和944部分。采用时将在联邦公报中刊登。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08/3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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