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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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公路车辆
ICS:[{"uid":"43.020"}] HS:[] |
5. |
通报标题: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DPNS) 1951:2000——经过大修的重新装配的公路车辆页数:11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生产商的标准规范和工作程序,本菲律宾国家标准规定出对于经过大修的重新装配的按照PNS 1891分为M类和N类的公路车辆的要求。该要求规定了重新装配的主要零件、所执行的特殊过程以及完全重新更换的零件。 M类——是指用于载客的、最大重量超过1公吨的、至少是四轮或三轮驱动的车辆。 N类——是指用于载货的、最大重量超过1公吨的、至少是四轮或三轮驱动的车辆。 |
7. | 目的和理由:制定本标准是使重新装配的道路车辆恢复到其设计能力和效力,并达到最初的考虑到的安全性。对重新装配的过程 |
8. | 相关文件: 在制定本标准时,参考了下列文件: 行政命令(E.O)NO.782——建立一个国际机构委员会来监督和管理旧的卡车、机车、公共汽车和特殊用途的车辆。该命令是作为E.O.354和E.O.361的修正。 陆地运输办公室行政命令97-004——对于重新装配的卡车的合格评定。 工业部命令MO 80-265——重新装配的卡车的合格评定中心指南。 |
9. |
拟批准日期:
2000/09/16 拟生效日期: 2000/10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08/3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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