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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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保护公共卫生
ICS:[{"uid":"99.090"}] HS:[] |
5. |
通报标题:有关保护公共卫生法案。页数:73 使用语言:捷克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法案规定自然人和社团在公共卫生防护和支持的领域中的权利和义务,并组织公共卫生防护团体系统、它们的活动和授权范围。本法案的目的,包括下列问题:借助于加强水和与水直接接触的化学物质、水工技术、游泳池和桑舀浴产品的卫生要求,关注生活和工作条件;一系列为儿童和少年的教育和娱乐的条件;预防性管理机构和社会事业机关的卫生设备在操作上的卫生要求;流行病学相关活动行为的卫生要求;除玩具和食品外,正常使用物品的卫生要求,如用于与食品接触的玩具、化妆品和三岁以下的儿童用产品;防护噪声、振动和非离子辐射;工作场地的健康防护;预 |
7. | 目的和理由:公共卫生预防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2001/01/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08/2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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