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西班牙 |
2. | 负责机构:工业与能源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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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压缩气、液化气或在压力下溶解气体用的钢瓶。
ICS:[{"uid":"75.200"}] HS:[] |
5. |
通报标题:命令草案:对补充要求规定检验程序(此补充要求由压力容器法规规定的“补充技术指示MIF-AP7”所作的),即关于根据84/525/EEC 和84/526/EEC指令制造的钢瓶。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检验程序是为确保符合补充要求之用。此补充要求是为上述产品而作出的、由压力容器法规的补充技术指示MIE-AP7所规定的。 |
7. | 目的和理由:安全。 |
8. | 相关文件: 压力容器法规的补充技术指示MIE-AP7。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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