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英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量度实验室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自动提重仪(不包括自动核重仪和自动重量分级仪)
ICS:[{"uid":"17.100"}] HS:[] |
5. |
通报标题:“称重仪(自动提重仪)法规”法规草案页数:18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建议执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R51自动提重仪的要求于国家立法之中,本建议同时允许可以不在安装点测试和允许这些仪器从其它欧洲联盟(EU)和EEA国家进口,而不需要在英国进一步试验,假定这些仪器附有适当文件。 |
7. | 目的和理由:执行国际协议是为了帮助消除贸易壁垒,同时在现行仪器法规下继续保护贸易各方进行贸易。 |
8. | 相关文件: 法规草案 |
9. |
拟批准日期:
2001/02 拟生效日期: 2001/06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08/0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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