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比利时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质量与安全管理局,认可处——电子签字服务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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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子签字产品、认证证书、合格证书(1999年12月13日的1999/93/EC指令第2条中的第12、9和10款)
ICS:[{"uid":"03.120.20"},{"uid":"35.240.60"}] HS:[] |
5. |
通报标题:关于在使用电子签字时所提供认证服务者活动的法律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草案完全依据欧洲议会和委员会的关于电子签字共同体框架的1999/93/EC指令,并且主要原则相同:技术中立、自愿认可方案和关于电子签字的法律效力。它确立了使用电子签字和认证服务提供者活动的法律框架。它由五章构成:1)定义和范围:定义与1999/93/EC指令一致。该法律草案适用于在公开的网络上的认证服务的条款。2)一般原则:认证服务提供者有要求是否认可的自由;任何自然人和法定人有使用电子或手写签字的自由,除非有法律、法令或政令禁止这样做,有与认证服务提供者商讨是否认可的自由。最后,先进的电子签字的法律确 |
7. | 目的和理由:有多种理由需要短期内在比利时确立有关使用电子签字以及认证服务提供者活动的法律框架。主要理由如下:1)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60天 拟生效日期: 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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