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比利时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事务部,质量与安全管理局,计量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用于贮存、处理和发送电子数据的所有测量仪器
ICS:[{"uid":"35.240"},{"uid":"17.020"}] HS:[] |
5. |
通报标题:关于保护由测量仪器存储、处理和传输的电子数据的皇家法令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该皇家法令的目的在于使保证由测量仪器得到的电子数据的安全成为强制性措施。此安全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在测量仪器投放市场以前数据被存储、处理或发送时,它的完整性、来源、目的地、取得的日期和时间、保密性、不可辩驳性,以及以上一个或几个方面的结合。该皇家法令草案保证在其他成员国中采用相同条款的原则。 从电子数据的安全性观点出发来控制测量仪器是制定样机鉴定、初始校准和周期性校准程序计划的一个主要部分。而且,该控制完全以上述测量仪器的性能为基础。部分测量仪器进行单独的初始校准,部分则接受抽样校准。 |
7. | 目的和理由:从样机鉴定角度出发,在测量仪器上进行的实验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为确保上述测量仪器能够满足计量要求。如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60天 拟生效日期: 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