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比利时 |
2. | 负责机构:瓦龙设备与运输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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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减少由瓦龙机场引起的噪音干扰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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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使用瓦龙地区机场的飞机必须遵守的地面噪音水平的瓦龙政府令草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在噪音降低措施框架中,必须采取有力手段确保飞行员遵守降落和起飞程序,或着将这些手段引入瓦龙地区每个机场。由瓦龙政府确定的噪音暴露带的稳定直接联系着飞机的飞行路线。该飞行路线由比利时控制部门(Belgocontrol)确定,并在比利时AIP(航天信息公报)上发表。在这一背景下,法令草案提出一套惩罚措施,来惩罚那些超过官方规定的地面噪音水平的飞行员或他们的雇主。 |
7. | 目的和理由:通过限制由于飞机场引发的噪音干扰来保护那些生活于瓦龙地区飞机场附近的人的健康 |
8. | 相关文件: 1994年6月23日关于在瓦龙地区建造和使用航空港和机场的法令;1973年7月13日的降低噪音法,其中条款1部分地由1999年4月1日的法令补充;瓦龙政府1998年4月30日通过的关于发展瓦龙地区机场业务的框架项目的决定;1998年4月30日瓦龙政府确立瓦龙地区机场第一条噪音暴露带(带A)强化措施的法令;1998年9月10日瓦龙政府在Liege-Bierset机场标识第一条噪音暴露带的法令。 |
9. |
拟批准日期:
60天 拟生效日期: 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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