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通产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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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待定。产品将在2001年4月1日的内阁指令中规定。
ICS:[{"uid":"13.020.20"}] HS:[] |
5. |
通报标题:关于对促进回收资源利用法的部分修改页数:2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计划修订大纲如下:1. 制定有关促进使用已用过产品部件的新规定。为了促进内阁指令所规定的已用过产品部件的利用,要求行业组织遵守主管部委的指令所规定的判别规范。在适当的时候,主管大臣对于行业组织可以提出建议和指导。2. 制定有关减少废物的新规范。通过提倡长期使用的方法来合理地利用内阁指令所规定的原材料,并且减少内阁所规定的废品,要求行业组织遵守主管部委的指令所规定的判别规范。在适当的时候,主管大臣对于行业组织可以提出建议和指导。3. 对于第二级所规定的产品的条款进行修改。目前由内阁指令规定材料指标和产品成份 |
7. | 目的和理由:除了目前条款所规定的回收以外,规定减少废物及已用过产品的部件再利用的新条款将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并且减 |
8. | 相关文件: 修订本是以“关于促进回收资源利用的法律”为基础,一经批准,这些修改将刊登在政府公报上(“KAMPO”) |
9. |
拟批准日期:
2000年第二季度 拟生效日期: 2001/04/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04/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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