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通产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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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煤气快速热水器、煤气炉、带煤气燃烧器的煤气淋浴热水器
ICS:[{"uid":"97.100"}] HS:[{"uid":"84.19"},{"uid":"73.21"},{"uid":"732.21"}] |
5. |
通报标题:关于煤气公用事业设备工业法律的实施法令的修订案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去年8月公布的(见G/TBT/Notif.99.115)并将于2000年10月生效的关于煤气公用事业设备的工业法律的条款规定,作出如下规定:——对于由通产省(MITI)批准的合格评定机构规定的煤气设备及器具的合格评定将被要求强制进行。——在由通产省(MITI)批准的合格评定机构发布合格证书期间是有效的。——在获得由通产省(MITI)批准的合格评定机构的的许可期间是有效的等等。 |
7. | 目的和理由:在煤气公用事业设备工业法律的指导下,将实现一些重要的修改,例如:将政府认证转变为自我声明或第三方合格 |
8. | 相关文件: 煤气公用事业设备工业法律 |
9. |
拟批准日期:
2000/03 拟生效日期: 2000/10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0/03/2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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